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8月1日起,西安市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开始啦,少年儿童个人部分缴纳90元,非从业居民个人部分缴纳180元。缴费时间为8月1日至12月30日,逾期缴费需自己承担财政补贴部分。

  少年儿童个人缴90元/人 成人180元/人

  2017年度西安城镇少年儿童个人部分每人缴纳9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缴纳3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部分每人缴纳18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缴纳30元。

  国家财政补助少年儿童每人440元,低保、重残、低收入家庭少年儿童每人500元。补助非从业居民每人440元,低保、重残、低收入人员每人590元。

  逾期缴费需自己承担财政补贴部分

  今年缴费时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要缴纳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可携带居民医保本就近到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网点缴费。如果有咨询需要可拨打以上银行客服电话或拨打12333查询。完成缴费的居民,如需缴费凭证,自完成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与缴费银行指定网点联系,打印缴费凭证。

  2016年12月30日后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除缴纳个人部分外,还需缴纳国家财政补助部分。例如逾期缴费成人需补缴个人180元和国家财政补助440元,共计620元;少年儿童需补缴个人90元和国家财政补助440元,共计530元。

  参保居民年最高可报500元门诊费

  参保居民在选择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时,要由本人持居民医保证前往需要签约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参保居民当年选择了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后,方可在协议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当年未选择协议医疗机构的,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2017年度首次参保的居民缴费后,在公布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名单(176家)中选定一家门诊统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由参保居民直接到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办理签约手续。以后年度将直接默认以往年度的签约。

  2016年度已经选择了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的参保居民,完成2017年度缴费后,系统将直接默认2016年度的选定结果。需要提醒的是参保居民若需变更门诊统筹医疗机构,请在年度缴费后的3个月内,前往欲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一个年度内只能变更一次。

  据了解,参保居民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线100元以上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最高可报销500元。需要注意的是,参保居民在年度缴费完成后,及时选择门诊就医协议医疗机构,并办理网上签约备案手续,以确保能享受这项待遇。

  阶段性降低全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按照相关要求,在确保全市参保人员三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前提下,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阶段性降低全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在费率调整期限内,新参保单位统一按降低后费率标准缴费。执行期满后,三项社会保险费率均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既定费率政策执行。

  具体为:全市统一将失业保险费率由陕西省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0.7%,个人缴费比例由0.5%降至0.3%。全市统一在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浮30%。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参保单位费率不得低于0.2%,基准费率已为0.2%的单位不再下浮。全市统一将生育保险费率下浮至0.25%。

  在本通知下发之前,参保单位已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多缴部分,抵扣下次应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据了解,这次降低三项社会保险费率,预计每年可减少企业社保缴费支出6.7亿元(生育1.85亿+工伤1.68亿+失业3.17亿)。

  本报记者郑伊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