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蕾)昨日,中纪委监察部通报我省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包括违规操办婚宴、违规公务接待和违规公务用车。

  1、榆林市清涧县店则沟镇高家川村党支部书记高振国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问题。高振国未向镇纪委报告,违反有关规定,在清涧县城某酒店为儿子婚礼设宴40桌,邀请部分村干部参加,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清涧县店则沟镇纪委给予高振国党内警告处分。

  2、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建哲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5年4月,李建哲违反公务接待制度规定,安排超人数陪餐。阎良区纪委给予李建哲党内警告处分。

  3、咸阳市三原县水利局玉皇阁水库管理站副站长田峰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6月,田峰在端午节放假期间,用单位公车往返西安办理私事。三原县监察局给予田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