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家住西安市东郊的李女士说自己12月15日打车回家下车时,不小心将手机落在了出租车上,反应过来后他立刻和出租车司机取得了联系,手机虽然拿了回来,可是让她想不通的是,对方却要了她100元钱作为好处费。
12月16日上午,记者在西安市东郊见到了李女士,她给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李女士:“昨天(12月16日)我在黄河宾馆下车之后,然后手机发现不见了,但是我还留着他的那个票,然后我就找了个公共电话给我自己的手机打电话,然后他也接了,然后他让我去旁边不到五十米的加气站,因为他还没有走远嘛”
李女士说,找到这位出租车司机后对方的态度让她感到很意外。
李女士:“等着他还我(手机),他没有这个意思,他把我训了一顿,你一点规矩都不懂。他说他如果假装不知道拿手机去卖钱,会卖更多的钱,他说你至少给点几十块钱嘛!”
李女士说,由于害怕对方不返还自己的手机,所以李女士按照对方的要求给了好处费。
李女士:“他又特别的凶,我就有点害怕,怕他不给我,然后我说我没零钱给你一百吧,然后他才把手机给我。”
手机虽然要回来了,但是李女士心里觉得很窝火。
李女士:“如果司机他是绕的比较远的路,开过来然后途中又产生一些费用,我是一定会给的,但是我们离找到手机联系到他只有五分钟的时间,就这点时间内他还要问我要一些钱,我就觉得这样是不合理的。”
随后,记者通过多方联系,找了当事的出租车司机蔡师傅,对于索要李女士好处费的问题,他给了这样解释的。
出租车司机蔡洪生:“她表示的,不是我问她要的,她电话上已经明确了这个事情,意思要我把机子给他送过去,给我付车费要表示一下,这是她说的话,不是我。”
而记者从蔡师傅所在的前进出租汽车公司了解到,对于归还乘客财物,他们严令禁止司机索要好处费,但是如果失主主动给予好处费的话,属于司机与乘客之间的私事,他们并不好干预,而至于司机蔡师傅是否存在索要好处费的问题,他们还在进行调查核实。那么,主管出租车的交通部门,在这方面是否有相关的规定要求呢?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96716客服人员:“东西丢失的话,站到司机的角度考虑的话,司机给您送过去是不是耽误他的营运营运时间?所以说具体的话是没有相关规定的,只能建议您和司机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