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 西安市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听证会于今天(10月30日)上午9时召开,将围绕居民用水计价方式、国家城市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标准展开听证,听证会参加人27名,听证人3名。

  如实施阶梯水价 一阶覆盖八成居民用户

  本次听证会将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实施居民阶梯水价的相关要求,改革计价方式,由目前大表水价改为用户终端价,确定各阶梯终端水价,确定各阶梯用水量。

  据了解,2014年7月,陕西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联合下发《陕西省实施城镇供水阶梯水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西省在设区城市已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中开始实行阶梯水价,到2015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的此类居民全部实施阶梯水价。

  阶梯水价实施后,各级水量设置由各设区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各地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建议值》和近三年居民实际月均用水量合理确定。阶梯水量按三级设置,第一级水量要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要,按覆盖本区域内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水价的确定,第一级和第二级保持适当价差,第三级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拉大价差,抑制不合理消费。

  物价部门制定和调整水价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行供水企业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严格履行听证程序,水价改革方案需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西安市城区居民现行水价四部分组成 二次供水费物业自行测算收取

  现行水价为大表水价,由4部分构成:基本水价(1.69)+户表(含庭院管网)改造资金(0.26)+污水处理费(0.65)+水资源费(0.30)=2.9(元/m³),不含二次供水费用。二次供水费用由小区物业依据西安市物价局(2007)80号文件,自行测算收取。

  改为用户终端水价后,将由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水价,里边已包含了二次供水运行费用。

  根据文件规定,凡是符合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条件的都属于实施居民阶梯水价的范围。根据西安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城区所有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都将交由供水企业管理,在此基础上实现由供水企业直抄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