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交警试点实施对7类现场轻微交通违法口头警告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不少开车的朋友一提到罚单可能就有点头大,有的时候可能开车不熟悉路况走了公交专用道,有的时候可能着急办事停车就违停了。不过最近如果您有这类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话,处罚方面可能就会发生一些改变,西安交警部门在碑林大队辖区,试点实施对7类现场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口头警告不罚款的措施。
今天(10月28日)上午十点多,记者在雁塔北路看到,有不少司机将车辆随意停放在马路两侧,按照相关规定,雁塔北路全线是禁止停车的,看到这一情况后,西安交警碑林大队的民警对违停车辆进行劝离。
西安交警碑林大队文艺路中队民警张立策:“这块禁停区车不能停,按以前的处罚是罚100不扣分,第一次给你提出警告,下不为例,给你发一个教育卡片你看一下,以后停车咱按P字标志停车;第二就是地下画有车位的地方停车,其他地方不能停,这次就给你警告,不罚你了。”
原来这是西安交警部门在交警碑林大队辖区试点推出的一项新措施,记者了解到,新措施主要针对7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口头警告不罚款的措施。
民警张立策:“比如说像违法停车行为,首先驾驶员必须在现场,第二个经交通民警现场指出后,你能立即驶离现场,比如说像社会车辆走公交专用道,这个前提必须不是在早晚高峰段,仅限于民警现场执法,要是被电子警察拍到还是会进行处罚。”
除了以上两点外,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但随即能查证有相关证件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经交警确认并经查询能认定具有有效准驾资格的;以及随车携带但未按规定放置车辆相关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载物超长、超高、超宽;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等这7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都包含在这次的新措施中。
民警张立策:“在过去以往执法过程中,经常会发现群众对警察的执法行为会存在很多的不理解和误解,认为警察出来执法就是为了罚款,其实,咱出来执法最终目的其实还是为了教育群众,我们大队这次推出这项新的措施,从根本上讲还是为了方便提醒人们达到法律教育的目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这项措施只在交警碑林大队试点,随后根据试点情况及效果,或将在西安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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