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传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秦峰 通讯员 吉鹏飞 詹保余)一男子曾因强奸罪被判过有期徒刑进过班房,出狱多年色心不改,应聘到某出租公司当司机,却不安分守己,利用职业便利骚扰女乘客,终因猥亵一名女乘客而被公安机关抓获。9月8日,莲湖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强制猥亵妇女一案,一审判决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笫二次进了班房,应该受到法律处罚。

  今年3月的一天凌晨4时许,19岁的单身女子张某拦下了由被告人牛某驾驶的出租车准备回家,殊不知却进入了“魔窟”。在车辆经过一小巷子时,牛某停车以看手相为名强行抚摸小花胸部、大腿,亲吻张某面部,对其进行强制猥亵。张某下车后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经过侦查,最终在牛某家中将其抓获。因该案涉及被害人隐私,莲湖法院采取不公开审理了此案。牛某对其在出租车上对女乘客进行强制猥亵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发现被告人牛某的“背景”可不简单,他早在1993年就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满释放后应聘到西安一家出租汽车公司担任出租车驾驶员。应聘时,所在车队并未对其犯罪史等信息进行调查,而就在案发前一天,牛某还因骚扰女乘客被投诉,但该公司没有及时处理,案发时的出租车上也没有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这些管理上的漏洞都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主审法官在庭审结束后给牛某所在出租车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该出租车公司严格出租驾驶人员准入制度,加强对应聘人员身份资料、犯罪史等信息的核实,严禁高危人员进入出租车驾驶行业;尽快对出租车辆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保证每一辆出租汽车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强对驾驶人员管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乘客的投诉,将违规司机进行处理,对有劣迹的司机重点管理,避免隐患演化为犯罪行为。

  同时,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尽量避免深夜单独出行,如果确有急事需要外出,一定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自身遭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