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1亿平米房屋存瓷砖掉落隐患 房屋安全谁负责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日前,《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草案已经交于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初步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中对房屋安全以及管理维修的责任有了新的划分,最受大家关注的房屋外墙掉落瓷片的责任也有了新的解读。那么目前西安市房屋外墙的安全隐患到底如何呢?

  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雁翔路上的樱花小区,这个小区建于2008年,所有楼房的外墙都贴的瓷片,这个在那些年看起来非常美观大方的外墙装饰方式,如今,却给小区的居民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小区居民:7号楼和8号楼中间,两个墙面么,就是往下掉(瓷砖)去年就掉到车上,把车给砸了,它就是偶尔。

  小区居民:它掉下来就是紧贴着墙掉下来,一个是砸着车,如果人在这底下走或者在下面玩 有可能也会砸到。

  记者在小区7号楼和8号楼中间的楼道看到,几处墙面上都用红漆写着小心瓷砖掉落的提示语,楼后面也用安全网拉了起来,但是记者依然可以清晰的看见楼顶墙面脱落的痕迹,地上也有不少摔碎的瓷片。

  和樱花小区一样,位于西安市南稍门的中贸小区的瓷片也掉落过不少,修建于2009年的中贸小区,外墙的墙面都是用小瓷砖贴成,就在前两个月,风雨较大的时候,就发生过瓷片飞落的事情。

  小区居民:刮风刮的特别大,那瓷片脱落,现在都修好了,架子才拆掉,肯定很危险么,小朋友在那玩,娃们在那玩,不小心就砸伤了。

  小区居民:危险么肯定危险,那天下大雨,没人,要是有人,把人头都削了。

  根据关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所做的说明,西安市2011年起对高层建筑禁止使用外墙饰面砖,但此前已建成的建筑约有1亿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使用外墙饰面砖、建筑幕墙等,而且,这几年频发的外墙瓷片掉落事件都集中在2011年之前的建筑,随着房屋时间的加长,这一部分房屋的安全也将越来越难保障,所以,新的修订草案对房屋安全方面的责任进行了新的划分。

  目前,西安市已建成的建筑约有1亿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使用外墙饰面砖、建筑幕墙,这部分建筑一旦发生瓷片掉落的伤人事故,按照新的条例,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

  按照新的《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案,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是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主体。在修订的条例第二章第11 条中明确规定了,业主将作为第一主体责任人,负责房屋的检查、维修、养护;申请安全鉴定;加固、改造;危险治理;其他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的必要措施等责任, 也就是说,房屋一旦发生外墙掉瓷片伤人事故,业主也可能作为第一责任人面临赔偿,大多数市民认为业主不应该承担这样的责任。

  西安市民:房主不应当负责,因为房主不是搞建筑的,只是居住户,就相当于咱们做火车去了,火车翻了,把一头牛砸了,咱们坐火车的人并不需要负责。

  西安市民:跟业主没关系吧?因为这个墙都是施工方建设好的,业主也没有这种责任啊。

  西安市民:业主不应该(承担责任),我们又没有参加盖房啊啥,我们买的是现房,我们凭啥要掏钱?再一个我们物业管理费物业修理费我们全掏了,我们凭啥掏这钱。

  西安市民:我觉得这个事情如果让刚开始时候盖房的开发商来负责,也不太可能,因为都很长时间了,肯定也会出现这些问题么,所以也不可能一味 的只让他来负责;业主我觉得也不能让人家负责,人家只是在这里居住,也不是他盖的,也不是说这些瓷砖是他贴的,所以我说应该是多方面的责任。

  陕西省社科院政治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兴全认为,新的条例将业主作为房屋第一主体责任人,并且将责任细化,可能会分散目前西安市的房屋安全压力,但是另一方面,还应该将安全责任和赔偿责任区分开来。

  陕西省社科院政治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兴全:目前这个条例的草案把业主作为第一责任人,我们觉得这个提法还值得商榷,第一责任人应该根据他责任 大小的划分,根据责任的原因来判断,也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判断,也不是一个第一业主就成为真正的第一责任人,业主有什么责任呢?我认为有使用过程中间,安全 事故避免的责任,发现一些安全的隐患他有告知管理方的责任,仅此而已,我认为如果业主是第一责任人的话,这个第一责任人也不应该是第一赔偿责任人。

                                                  (编辑:wsx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