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罢免孙清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罢免孙清云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