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至21日,由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翟四虎带队的调研组赴铜川、榆林两市对《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及修订有关工作进行调研。省体育局副局长董利,省司法厅立法三处、省体育局群体处、法宣处有关同志及专家陪同调研。

       在铜川,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宜君县体育馆、县高级中学体育场、体育馆、县中心体育场、县国民体质监测站、花溪谷健身步道进行了实地考察,与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体育局、宜君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就贯彻实施《条例》有关情况及《条例》修订相关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的形式,就健身赛事活动开展、设施建设与管理、科学健身指导和服务工作进行了详细了解。

       在榆林,调研组先后实地察看了靖边县体育场、体质监测中心、五台森林公园、城市运动公园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情况;深入子洲县体育场、全民健身广场、东街社区健身点、第一小学体育馆、游泳馆施工现场了解居民住宅区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建设、使用情况及群众健身活动开展情况;深入吴堡县寇家塬镇慕家塬村、薛下村中心社区调研农民健身工程、县“一场两馆”建设情况,实地参观考察了二碛国际漂流赛道。

       通过调研,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省《条例》颁布实施13年来各地全民健身事业取得的成绩,要求将《条例》修订作为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战略、体育强国的具体措施,作为贯彻体育强省意见、推进十四运会筹备的重大举措,要科学分析当前我省全民健身活动、设施、科学指导服务等方面工作存在问题,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从立法层面提出完善的对策和措施,立良法善法,促进新修订的《条例》务实、好用、管用,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推动全民健身发展、助力体育强省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