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龚讯记者朱娜)近日,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凌云路派出所破获一起强奸未遂案。目前,嫌疑人韩某已被阎良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7岁的韩某是西安临潼籍人,曾于2007年10月份因盗窃和组织妇女卖淫罪被高陵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2年11月释放。今年3月25日晚7点多,没事闲逛的韩某发现一个女孩独自一人下班回家,便一路尾随女孩至其租住处。看女孩入室后韩某敲门,没想到女孩毫无警惕地将门打开。韩某手戴白手套,并持一把折叠刀,将门关闭后拿刀将女孩逼到床上欲对其实施强奸。女孩请求韩某放过自己,但韩某不听。女孩在反抗中被韩某用刀将手、脖子两处划伤。正在纠缠之时,女孩的男朋友及时赶到,在邻居的帮助下将韩某控制住,警方也及时赶到,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

  记者了解到,女孩姓刘,她说当天下班后回到阎良的麻张村租住房后,给其男友打电话,约好让男友来接她出去吃晚饭。她打完电话之后开始洗漱,正在洗头期间听见有人敲门,刘某以为是其男友来了,就将门打开,没想到进来的却是色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