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合同有严重瑕疵 未充分保障签约方权益

  先通过网络刊登高报酬的招聘信息,再通过聊天软件沟通,说服求职者参加面试,最后通过面试,收取“签约费”。按照这样近乎一致的程序,20多名女孩和这家模特公司最终签订了合同。但合同上都规定了什么,女孩儿们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

  采 访中记者了解到,这20多名女孩中“签约”时间最长的有半年,最短的不到两周,但到现在,她们都还没有接到过一场活动,也没有赚到一分钱,大家都有一种上 当受骗的感觉。于是记者带着她们所签的合同,找到法律专家。看过合同后专家表示,这并不是一份标准的制式合同,存在着严重的瑕疵。签约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比如自己在多长时间内,能接到多少次活动,一次活动能赚多少钱,都没有进行约定。也就是说,这份合同上没有写明签约公司应当如何履行合同,来为签约人创造 演出机会。

  西 北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谢德成:现在在大学生里面普遍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校期间对外从事一些雇佣性的工作,在目前中国法律的定性上,仍然不属于劳 动关系,还没有纳入劳动法进行保护,因此大学生对外勤工助学的时候最好与实习单位或者是雇佣单位,要签订一个实习合同,劳务合同或者是勤工助学合同。

  专 家表示,合同中最好明确规定签约一方的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如何支付,工作中受伤以及上下班途中的意外由谁来买单等基本权益保障问题,这样如果在后期合同履行 中出现问题,学生们在维权方面会更有依据。不过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位名叫小石的女孩,她的情况和其他20几位女孩略有不同。

  求职者小石:我今年16岁是大一新生,因为我们生活费不太够,他就让我先交500块钱,然后去刷卡的时候他给我打的是2200元,我也没有太看那个pos机,然后我就直接输入密码,但是他那个单子打出来以后我一看是2200,然后我就给傻了。

  小石说她要求退款对方拒绝了,回家后她仔细看了自己签合同,合同上写明了乙方需满18周岁,那她的钱能要回来吗?

  西 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郭升选:这是一份模特经纪合同,经纪合同就是提供居间服务的,咱们拿到的这个合同的乙方,在签约时候未满18周岁,显然这个甲方 就是模特公司,不应该与未成年人签订模特经纪类合同,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签约人应当有行为能力,没有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合同应当是无效合同。

  最终在郭教授的建议下,小石在和签约公司交涉后,对方将2200元签约费退给了她。但其他20多名女孩在与公司方多次交涉后依然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