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渭南合阳一名男子竟然因为朋友的酒后怂恿,对一名偶遇的女子实施了强奸。

  7月8日下午2点左右,合阳县男子聂某某、张某某、刘某某三人酒后来到澄城县赵庄镇某河道里抓鱼,在游玩期间,刘某某因不胜酒力睡着了,张某某发现河道边有一女子李某某在洗凉席,随即对聂某某进行言语挑衅,怂恿其对李某某实施不轨行为。

  聂某仗着酒劲对受害人采取暴力手段并强行发生关系,之后聂某、张某、刘某三人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接到报警后,澄城民警在三小时之内将聂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聂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聂某某:后悔了,当时酒喝多了,头疼,脑子也没想啥事儿。一时冲动,人家一说,酒上头自己就去了,也没想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聂某某、张某某涉嫌强奸罪被拘留,刘某某也受到公安的问询,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记者:渭南台 澄城台:李叶芝 马晓东 秀芬 王路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