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有哪些“坑”是你踩过的?我们该如何小心消费陷阱,维护自身权益?

  “17万买的泡水车开半年事故不断”

  “乳胶沙发垫里填充的全是废旧垃圾”

  “办的健身卡老板却跑路”

  3月13日,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西安市企业环保联合会、秦晋矿业集团联合举办“秦晋杯”3·15表彰大会”。会上,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副会长张正佑公布了2020年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受理的十大典型憋屈投诉案例。案例一:泡水车费油又误事

  市民李先生花17万元,在某公司购买了一辆外国品牌二手车,该公司承诺此车无事故记录。李先生买后半年发现,这辆车故障不断,多次维修都不能彻底解决,费油又误事。李先生决定将其出售,出售时另一二手车商查出此车2018年8月有一次被水淹过,多处主要零件损坏,确定是泡水车,无法修理也无法出售。

  随后,李先生与自己买车的公司协商,希望合理解决,但该公司不承认也不解决,李先生投诉,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此案相关部门仍在处理中。案例二:消费者医院体检时摔伤

  消费者金某在某医院体检过程中感觉不舒服,医护人员让其“在椅子上坐一会就好”。几分钟后,金某头晕从椅子上摔下造成严重脑震荡,并接受费用较高的开颅手术。

  事后,消费者金某认为该医院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造成自己的人身财产损失,应予赔偿。但医院坚持“我院无责任,不予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经市消费维权联合会和相关部门调解,该医院赔偿消费者4万5千元整。

  案例三:乳胶沙发垫里面是垃圾

  消费者魏女士,在某家具店定了价值1.1万元的沙发、餐桌、床。家具店送货后,魏女士打开检查发现,自己定的“整体白色乳胶沙发垫”里面是鸡毛、鸭毛、毛线、布条等垃圾,还有强烈的异味。

  魏女士到店理论,质疑该店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但店家百般抵赖,不承认。魏女士投诉后,商家要求和解,并送一套乳胶枕头。魏女士认为,不能让假冒产品和不诚信的商家欺骗消费者,所以坚持投诉、拒绝和解。此案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处理。

  案例四:办卡两月健身会所关门

  某游泳健身会所经理告诉消费者曹某,他们会所设备齐全,水质良好,教练员有等级证,服务有保证。在经理的鼓动下,曹某办理了两年的健身卡。然而不足两个月,曹某去了三四回后,这个会所就关闭了。

  曹某多次寻找未果,几千元的卡无处使用,就向相关部门投诉,目前此事正在解决中。

  案件五:买的加油券却不能正常使用

  消费者王某在陕西某科技公司某驾行购买了许多优惠加油劵,用了几次后,还剩2500元加油劵不能使用了,消费者王某与该公司协商要求退款达十余次,但该公司仍未给出解决办法。

  王某的2500元加油券无法继续使用,也得不到相应退款,目前此时正在解决中。案件六: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入住月子会所

  消费者刘女士于2020年10月份与某月子会所签订了婴儿护理合同,并定了房间。但受疫情影响刘女士不能正常入住,就与该月子会所协商要求退房。经多次协商,该月子会所不顾实际情况,硬是扣了刘女士2250元费用,刘女士感到非常不公平。

  经市消费维权联合会调解,该月子会所将2250元退还给刘女士。

  案件七:50万元购买的保险不能取本金

  消费者封先生于2020年5月去某支行给孩子办理保险,该支行两位工作人员却招呼封先生在银行之外一地点签订合同(50万),并允诺封先生一年买50万,连买3年,交满三年可取,在签订合同时,工作人员告诉封先生不用看制式合同,只要签字就行。后来消费者封先生细看合同时发现上当了,原来三年后本金不能取,要取也只能拿到本金30万。

  封先生对此感到非常气愤,希望该支行退还已交的50万费用。在市消费维权联合会的支持下,封先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件八:报价600元的快递费拿到账单却是1243元

  赵女士寄快递,某快递人员上门报价600元,但等到东西寄出后,拿到的账单却是1243元。赵女士惊讶的说:“不是讲好的600元吗,怎么变成1243元了呢?价格变化为什么不事先告知我,就寄出去了?”该快递员不予回答,并强行索要所有费用,消费者赵女士与该快递公司多次联系,但快递公司却不予理睬。

  消费者赵女士气愤的说:这简直是不讲理胡来!

  案件九:电动汽车开了20天问题不断

  消费者徐先生2020年12月31日购买一辆国外电动汽车,才使用二十多天就出现了两次严重的故障。“不仅充不上电,而且声称可以跑468公里,实际只能跑200公里。开了二十多天,维修七八天,更换了不少配件,该车质量上有很多问题。”徐先生表示,自己购买时商家介绍这款车非常好,实际体验却很糟糕,让消费者苦不堪言。

  徐先生要求给予更换,如协商不妥,徐先生则打算使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十:空调机组安装型号不一且功能显示异常

  张某与某科滨公司于2020年6月21日签订了空调机组安装合同,在安装验收时发现该空调存在功能缺欠和质量问题,其中九个空调室内操作面板三种型号,而且只有一个功能显示正常,八个无电辅热功能显示。张某与某科滨公司多次协商解决此问题,某科滨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张某现暂停支付某科滨公司的尾款一万八千元,要求九个面板操作面板统一型号,并出示该批产品公司产品技术说明书后才能付清尾款。

  但某科滨公司要先付清尾款,出现的问题再由售后服务科解决。张某不同意,认为有违合同约定。随后经协商,虽然后面九个操作板换成统一型号,但八个面板还是无电辅热功能。

  2021年1月,某科滨公司将两台空调控制板强行拆下,但不提供备用品替补,也不提供明确的修好时间,影响张某公司的正常营业。除此以外,某科滨公司恶意威胁张某公司人员,影响张某公司形象,使公司人员心理受到伤害。

  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接到投诉后,立即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某科滨公司事后当场向张某公司道歉,并将限时恢复空调的应用功能。

  “通报这些案例是为了震慑违法行为,提高公众消费信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相关负责人说,希望广大消费者和经营企业树立信用意识,协力构建诚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