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佳)继2月5日、2月6日西安警方发布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案例后,昨天第三批通报8个典型案例,目前共通报28起。

  2月3日,西安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接到犯罪嫌疑人郭某在快手上发布疑似野生动物视频的线索,随即会同森林公安、野生动物管理等部门在郭某住所查获海龟、蜥蜴以及鱼类等活体动物,经初步判定海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月6日,警方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立案侦查,并对郭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5日,长安区村民屈某经过长安区杨庄街办某村防疫检查站时,与防疫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屈某对防疫工作人员进行辱骂。2月5日,警方对屈某作出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

  2月4日,冯某返回长安区韦曲街办某村住所时,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检查,并持砖块威胁防疫工作人员,造成防疫检查站秩序混乱。2月5日,警方对冯某作出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

  2月6日,交警莲湖大队民警在莲湖区西门外盘查时,要求驾驶人王某(女)停车配合防疫登记工作,王某拒不配合检查,欲强行驾车驶离,将执勤交警拖倒致伤。2月6日,警方以妨害公务案立案侦查,王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25日,夏某在某微信群发布多条涉及疫情不当言论,宣称其囤积大量防疫物资,谋取暴利,造成不良影响。2月5日,警方对夏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

  2月4日,灞桥村民杨某醉酒后欲进入洪庆街办王村社区,因杨某不是王村社区居民,防疫工作人员对其进行阻拦。杨某踢翻防疫工作标识牌和桌椅,将社区停车设备损坏。2月5日,警方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治安处罚。

  2月5日,孙某返回雁塔区团结南路某小区住所时,防疫工作人员要求检测其体温并登记身份信息,孙某拒不配合,并撕扯殴打防疫工作人员。2月5日,警方对孙某作出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

  警方介绍,全市公安机关对涉疫类刑事案件保持“零容忍”态度,疫情防控期间已侦办涉及口罩等防护用品类刑事案件14起。其中以销售口罩为名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起,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件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