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传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秦峰 通讯员 赵言泽 王晓宁)小红今年参加了高考,并收到了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在此开学之际,本应背起书包步入高校大门接受高等教育,但如今却收到了莲湖法院的一纸判决,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面临法律的惩罚,这一切都是源于一个多月前自己一时糊涂做出的蠢事。

  7月23日凌晨1时许,小红在某商场停车场内,趁被害人强子酒后未锁车门在车内睡觉之际,进入车内盗窃强子的iPhone6PLUS手机一部和人民币700元,却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酒醒后的强子按照小红留下的联系方式电话联系她索要手机未果,便于3天后找到小红将她扭送至派出所。经鉴定,小红盗窃他人财物价值合计6423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开庭时法官询问她为何盗取他人财物后,却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小红表示是想与强子认识“开了个玩笑”。考虑到小红认罪态度好,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她从轻处罚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目前尚不知她的犯罪行为对她的学业会造成什么影响。如今背负刑罚,自己的家庭及学业都可能受到影响的小红流下了悔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