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吕贵民 通讯员 宋文 军娜)由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的韩城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建龙(副处级)因涉嫌贪污、受贿罪,11月26日被该院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 察机关侦查查明:2010年,韩城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韩城市隆鑫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鑫公司)祥禾饲料分公司占用基本 农田,确定为拆除对象。在和该公司法人多次协商后,最终确定补偿金额为260万元。后徐建龙提出在补偿款中增加50万元,作为解决河渎村临时拆迁费用,增 加10万元作为单位处理其他事项费用。2011年2月11日,韩城市国土资源局与隆鑫公司签订补偿协议,约定一次性补偿隆鑫公司人民币320万元。随后徐 建龙将隆鑫公司返还的其中50万元经熟人之手拿走放于家中,用于自己日常花销。
2012年4月,韩城市神龍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经营者 陈武康为尽快拿到采矿权许可证,于2012年中秋节前后一天晚上,以拜节为由,在徐建龙家中将10万元交与徐建龙妻子。随后,徐建龙为陈武康递交的申请签 字同意,陈武康办理相关手续后取得采矿权许可证。2014年9月初,徐建龙听说渭南市纪委调查组来到韩城,恐怕事情败露,遂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意图逃避 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