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

  西安市政府网站发布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西安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市将在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分级诊疗、服务重点人群、深化公卫体系建设、增强医疗服务质量、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六个方面发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破解群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群众全方位全周期健康需要,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健康西安建设。

  到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加鲜明,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35年,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提升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

  《方案》提出,打造区域医疗卫生高地。全力支持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推动市红会医院创建国家骨科区域医疗中心和市中医医院、市第五医院创建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大力支持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完成市公共卫生中心、渭北综合医院、曲江新区医院等项目建设。

  提升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三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区县级医院工作,加快区县级医院重症、呼吸、心脑血管、传染、儿科等学科建设。到2025年,力争蓝田县人民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支持基础较好、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达标的区县级综合医院创建三级医院,80%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深化城市医联体

  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我市将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优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医疗、邻(联)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驻村服务。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达到服务能力标准,力争20%以上达到推荐标准,蓝田县、周至县至少各培育1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在城六区和远郊七个区县,加快推进城市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二级及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医联体内用药衔接,建立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

  全面推行家庭病床服务

  我市将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立以各级综合医院儿科、中医医院儿科、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的高水平儿童医疗服务网络。持续强化孕产妇保健服务,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到2025年,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三级标准。

  推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扩大康复医疗、老年护理、残疾人护理等服务供给范围,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护理院(中心、站)、康复疗养机构、安宁疗护机构,支持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中心、站)和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安宁疗护病床。全面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到2025年,全市建设100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85%以上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到2025年,培育建设省(市)级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5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3~5个市级以上特色专科,1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成中医阁。

  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拓宽家庭医生来源渠道,引导二、三级医院的全科医生加入基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

  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完善我市医疗卫生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实施全市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优化升级和智慧医院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服务。对接“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

  调整完善医保政策,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推动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政策,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调整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的政策要求,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总量中的占比。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到2025年,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