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秦骥)1月13日,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截至去年底,我省已通过国务院扶贫办公示发布的扶贫产品共10批11385个,产品价值达749.2亿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扶贫办以消费扶贫为抓手,会同我省9个厅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要求102个县(区)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

  全省各级按照“县认定、市审核、省复核、国务院扶贫办汇总备案并公示发布”的程序,建立了月推荐、月复核、月申报制度。各县(区)持续受理市场主体提交的扶贫产品认定申请,省、市、县三级按月为周期协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认定、审核、复核工作,并通过国务院扶贫办消费扶贫数据库系统分批推荐上报。

  截至去年底, 我省已分11个批次向国务院扶贫办报送推荐扶贫产品14490个,涉及供应商363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