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爱民李卫首席记者姬娜)记者昨天在省工商局获悉,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电信等公用企业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10类违法行为:公用企业强制搭售其他商品或限定消费者购买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利用网络平台、店堂告示、宣传彩页等形式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主要数据、套餐活动、促销信息等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与竞争对手就有关商品或服务做片面对比,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提供网络带宽达不到承诺的标准,提供的套餐资费表述不明确,骗收费用,在未取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开通增值服务项目并收取费用,将系统计费出现的问题转嫁给消费者的行为;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多收消费者费用;或在提供设备检测、检修等服务时,不按照规定收取费用的行为;向消费者承诺的金融产品收益不能兑现;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部人员中奖的行为,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等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利用合同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