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财大气粗”的“老板”,咸阳一男子在既未查验对方是否持有土地使用证,更未细问对方所称的土地在什么地方,便决定以1700万元价格买下其所称的一宗土地,直接先预交60万元订金,甚至没有让对方出具一个收条。11月1日,设骗局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在山西太原被咸阳市秦都公安分局陈杨刑警中队民警抓获,4日被押回咸阳。

  据警方介绍,今年9月26日,年逾六旬的男子李曦(化名)步行到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时,一自称“陈刚”的男子热情迎了上来与其闲聊。“陈刚”称,有一个港商的女友因不愿在咸阳居住了,要转让一块土地的使用权。李曦信以为真,动意接手。9月28日上午,李曦接到“陈刚”的电话,说要商谈土地使用权转让,便如约赶到一家酒店的二楼,在“陈刚”介绍下,认识了自称港商的“林老板”和浙商的“李总”。

  见面后,两位“老板”先是显示出自己如何财大气粗、出手阔绰,然后又问李曦做什么生意,得知其做石油生意后,便称其正好有两个亿的闲置资金,可以一起做石油生意。期间又故意接了个电话,称要给某某官员送礼。

  此时李曦已经相信对方是有实力的商人,既未查验对方这宗土地是否有土地使用证,更未细问对方说的土地在咸阳市什么地方,竟决定以1700万元价格成交,先预交60万元订金。更不可思议的是,在李曦将60万元交给对方后,甚至没有让“老板”出具一个收条。

  当天下午,李曦打电话与“陈刚”联系,却发现其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又与“李总”手机联系,竟也联系不上。李曦在多方寻访未果的情况下,于10月16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案后,秦都公安分局陈杨刑警中队民警通过技术手段得到一张嫌疑人照片,随即展开追击,一直从西安追到了山西太原市,终于在11月1日当天将四名骗子抓获。民警在其行李中搜查出作案用的手机15部、假身份证6个、电话卡2张,还有作案时才穿的10余套高档服装。

  经初步审查,四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为60岁的广西柳州人张某、48岁的广西柳州人林某、52岁的甘肃定西人丁某以及49岁的渭南人史某。在此次作案中,史某冒充“陈刚”,张某冒充“港商林老板”,林某假冒“浙商李总”。

  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记者陈奋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