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点名,没你不行。”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努力,我省圆满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任务。5月19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陕西省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全省常住人口3952.9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32.74万人相比,10年共增加220.16万人,增长5.9%,年平均增长率为0.57%。数据表明,我省人口10年来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按常住人口总量,排在前4位的市依次是西安、渭南、咸阳、榆林。
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2.53人
人口状况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省情之一,人口的发展变化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反映。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靳力从人口数量、受教育水平、性别结构、年龄结构、流动人口等多方面,对人口普查结果进行了介绍。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421.13万户,集体户76.43万户,家庭户人口3597.54万人,集体户人口为355.36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3人,比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3.22人减少0.69人。受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和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影响,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
我省人口第一大市西安市1295.29万人
分区域看,关中地区人口为2587.55万人,占65.46%;陕北地区人口为590.73万人,占14.94%;陕南地区人口为774.61万人,占19.6%。按常住人口总量,排在前4位的市依次是西安、渭南、咸阳、榆林。
“西安市作为我省人口第一大市,人口总量达1295.29万人,比2010年增加448.51万人,增长52.97%,占全省人口比重32.77%。得益于近年来西安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在户籍新政的助力下,西安人才虹吸效应不断显现。”针对部分地区人口变化大的特点,靳力介绍说,陕南三市人口的减少,受到自然条件、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我们应该看到,陕南地区生态环境宜人,经济发展韧性强大,陕南绿色循环发展是省委、省政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全省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为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创新营造了良好环境,相信随着陕南地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人口发展将带来新变化。
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 60岁及以上人口759.12万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22.65万人,占51.17%;女性人口为1930.25万人,占48.8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92下降为104.79。我省人口的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85.22万人,占17.33%;15-59岁人口为2508.56万人,占63.46%;60岁及以上人口为759.12万人,占19.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26.66万人,占13.32%。少儿人口数量增加,比重上升。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副主任、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处长黄振葵介绍,分地区看,7个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汉中、宝鸡、渭南、咸阳等地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5%。
黄振葵说,目前,我省已将养老产业发展工作纳入《陕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特别将“积极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等内容纳入规划。此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快速提高,先进医疗服务体系覆盖面不断扩大,人们的身体素质日益改善,加之许多低龄老年人具有知识、经验、技能的优势,为社会和家庭发挥余热的作用依然很大。
总的来说,十年来我省在人口数量、结构、质量、分布等方面的发展变化,客观反映了我省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的历史进程,反映了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历程。
住房和死亡率等相关数据在后期发布
随着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公布,与人口相关的诸多问题被大家所关注,记者发现,住房、死亡率等相关数据并未公布。黄振葵对此表示,此次普查调查了普查对象当前居住住房的情况,包括住房间数、面积、住房来源、建筑年代、承重类型、生活设施等与人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相关的问题。目前发布的数据,都是对普查主要数据的初步汇总数。有关人口居住状况的数据正在整理汇总中,下一步,将以详细汇总资料的形式印刷出版。
另外,对于人口死亡率问题,也会在后期发布。虽然老龄化在不断加深,但随着社会经济和医疗水平的进步,近年来我省的人口死亡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并基本稳定。
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布
受教育程度人口
● 全省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27.2万人
●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0556人增加为18397人
● 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36年提高至10.26年,文盲率由3.74%下降为2.75%
城乡人口
●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476.97万人,占62.6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75.93万人,占37.34%
●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71.04万人,乡村人口减少550.88万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6.96个百分点
流动人口
● 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326.71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399.32万人,流动人口为927.39万人
● 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193.37万人,省内流入人口为734.02万人
●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25倍;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3.18倍;流动人口增长87.74%
民族人口
●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930.63万人,占99.4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2.27万人,占0.56%
●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降低0.05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上升0.05个百分点
本报记者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