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晓霞)11月9日,记者从陕西银保监局获悉:“十三五”期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成为陕西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9年年末,全省12个市区18个大病保险项目覆盖全省城乡参保群众3100多万人。

  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程度不断提高。5年来,我省大病保险累计赔付超过60亿元,赔付人次超过129万,最高单笔赔付59.61万元,参保群众承担的医疗费用较大病保险运行前平均减少14个百分点。大病保险制度2015年年底在陕西全面建立。2016年下半年,陕西大病保险在全国范围内较早推出了针对贫困人口的优惠报销政策,覆盖全省30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7年,全省统一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下调至3000元,进一步提升了贫困人口的保障待遇。2018年年底,我省实现了全省县域医院大病保险服务窗口全覆盖。截至2019年年末,大病保险已对贫困人口累计赔付36.08万人次,赔付金额9.6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