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年08月14日 酒后闹事袭警的铜川市印台区广阳镇陶贤村党支部书记郑海全,因犯妨害公务罪和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法院查明,2008年2月15日下午5时许,郑海全、王栓有、李会民酒后到铜川矿务局徐家沟煤矿办公楼滋事,后与该矿保卫科值班的工作人员秦国全、陈建国发生冲突,郑海全砸坏了办公桌上的玻璃板。接到报警,虹桥公安分局民警陈宏伟、姬更西赶到现场,亮明身份后,郑海全对民警陈宏伟进行殴打,并煽动他人殴打民警。王栓有、李会民等人上前撕拉并殴打执法民警,造成民警身体不同部位多处受伤,执法行为受到阻挠。

  法院另外查明,被告人郑海全、杨智勇还采取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共同侵吞12500元,其中郑海全得赃款6500元。

  据了解,本案中被告人王栓有、李会民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被告人杨智勇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记者 张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