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后的药品能保存多久?

  喝了半瓶的糖浆还能用吗?

  喝了半瓶的止咳糖浆、用了一半的滴眼液、剩了半瓶的药片,虽然这些药都在有效期内,但这些拆封的药还能继续使用吗?

  划重点

  原包装药品的使用期限,是针对包装完好、独立包装以及未开封过,且按照说明书规定条件贮存的药品。

  拆封药品的使用期限,指药品包装拆封后的保存时间。

  药品开封后的使用期限分为以下几类:

  药品一旦拆封后,保存条件发生了变化,其有效期就会大大缩短。因此,药品在拆封后应尽快使用。否则,即使在有效期内,药品可能也会失效。

  1。糖浆剂、口服溶液、混悬剂,糖浆剂不宜久贮,夏季不超过1个月,冬季不超过3个月。对于口服溶液、混悬剂,在未受到污染的情况下可以室温保存2个月,一些需加水配制成混悬液需要多次服用的制剂,配置后可室温保存14天。开封后按规定条件存放的,在使用期限内再次服用时,观察药液中是否有结晶、絮状物或见浑浊,则不可再使用。

  2。瓶装片剂、胶囊剂、丸剂,瓶装药品启用后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3。滴眼剂、眼膏制剂等眼用制剂,开封启用后不超过4周。如果药品说明书有标示使用期限的,需要严格按照说明书执行使用期限。

  4。软膏剂,一般室温下,开封启用后软膏剂不超过2个月。

  5。雾化吸入用药,打开后的单剂量小瓶一般建议立即使用,每次吸入治疗时应使用新的单剂量小瓶。

  6。胰岛素注射液,开启后可在室温下(低于30℃)存放4周;反复骤热骤冷易造成胰岛素变性失效,不要将装上笔芯的胰岛素笔放入冰箱冷藏。

  因此,我们要注意到开封后药品的使用期限不再等同于药品的有效期哦!淘汰过期药品,及时更换新药。

  西安高新医院药剂科

  西安高新医院药剂科,下设门(急)诊药房、住院药房、中药房、中心药库、临床药学室及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承担着全院药品调剂、储存管理、药事管理和静脉药物配置等药学专业工作。科室现有工作人员62人,其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56人,其中正高职称1人,副高职称3人,博士1人,硕士10人。

  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引领下,西安高新医院药剂科积极探索与实践精细化药事管理理念,践行药学服务模式转型,逐步发展成为集药事管理、药学服务、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具有药事管理职能性和药学专业技术性的科室,并成为医院首批优势专科。

  先后成为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网员单位、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联盟成员、第一批“咳喘药学服务标准化门诊”、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网监测基地、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网员单位、全国抗肿瘤药物监测网网员单位、陕西省抗菌药物科学化管理联盟成员单位、陕西医药经济信息网网员单位。2019年荣获“陕西省医药经济信息网优秀单位”。2020年荣获“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优秀单位”、“抗肿瘤药物监测网优秀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