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杨泾茂)日前,中共中央批准:贺荣同志任陕西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庄长兴同志任陕西省委常委。因年龄原因,郭永平同志不再担任陕西省委常委、委员和省纪委书记职务。陕西省委决定:庄长兴同志任省委宣传部部长、梁桂同志不再担任省委宣传部部长职务。
贺荣同志简历
贺荣,女,汉族,1962年10月生,山东临邑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历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副处级审判员、正处级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正局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11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2013年10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17年3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庄长兴同志简历
庄长兴,男,汉族,1962年11月生,陕西勉县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陕西省青年干部学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合阳县委副书记(挂职),省青年干部学院副院长,团省委副书记、书记、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秘书长,咸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渭南市委书记,2013年1月任陕西省副省长,2017年3月任陕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省长。中共十八大代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二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