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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根据今年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的要求,5月21日,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公布本区域《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
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
根据通知要求,各区县、开发区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分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慎重稳妥,确保平稳。行政区移交开发区的公办学校要按照《移交协议》保持学区划分稳定,确保学区划分无盲区。
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5月21日,各区县、开发区在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以及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学区划分方案。
各区县、开发区要明确新生入学程序,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县、开发区可探索在热点区域学校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
同时,西安市教育局要求,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不得跨市域招生 报名人数超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按照通知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所属区县、开发区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小学原则上在属地区县、开发区范围内招生。5种情况可扩大招生范围:一是市级审批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可在全市范围招生;二是开发区管理的民办小学,可在本开发区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三是行政区之间移交的民办小学,可在现管辖地和原审批地招生;四是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五是辖区内小学学位富余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可统筹考虑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民办小学跨区招生须由属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民办初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所有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不得跨市域招生。
各区县、开发区使用西安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其中,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