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陕西|新闻|城市|旅游|财经|丝路|黑猫投诉|汽车|教育|健康|乐购
榆林

新浪陕西>榆林 >正文

购买四类药品须实名登记

2021年01月18日 10:43 新浪陕西榆林 

  1月16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即日起,我省针对病因不明自行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的人群,全面实行零售药店实名登记并及时报送信息制度。

  省药监局要求,全省各家零售药店应发挥哨点监测作用,做好实名登记。各级药监部门要组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摸清监管底数,严防遗漏,不留死角;加强宣传和督导,确保每家零售药店使用统一的登记上报电子表格,按时限要求及时汇总和上报信息。

  省药监局强调,各级药监部门要加强对零售药店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登记或未如实进行登记的,将立即责令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2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