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

  陕西省教育厅网站发布

  关于拟推荐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的公示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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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学位〔2025〕22号)有关规定,拟推荐西安戏剧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戏剧与影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8月28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证明材料;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证明材料。

  联系人:马莉

  电话:029-88668826

  电子邮箱:xwb710003@163.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1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