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维)10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关情况。经过为期三年的普查,摸清了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建立了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从普查情况看,我省水污染源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陕西段)。

  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全面摸清建设“美丽陕西”生态环境家底的一次实际行动,于2017年7月启动。通过三年普查,达到了既定工作目标,取得了丰硕成果。到2017年底,全省各类污染源数量为62193个(不含移动源)。此外,公安部门统计全省机动车662.61万辆,农业部门统计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1536.28万千瓦,国家统一调查我省工程机械保有量13.0万台、铁路内燃机油耗5.05万吨、民航飞机起降架次37.06万次。本次普查建立了近1500万个数据指标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普查显示,到2017年底,全省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39.54万吨,氨氮1.64万吨,总氮4.96万吨,总磷0.44万吨,动植物油0.67万吨,石油类145.34吨。从普查情况看,我省水污染源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陕西段),数量占全省总数的80%,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水资源排放强度平均为长江流域(陕西段)的2.73倍和8.21倍,渭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黄河流域(陕西段)排放总量的70%以上,是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染的主要来源,与我省实际水质情况基本吻合。

  全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9.90万吨,氮氧化物46.33万吨,颗粒物51.32万吨。普查结果显示,关中地区企业数量最多,以小微企业为主,移动源和生活源排放占比较大,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占全省排放总量的54.86%和59.89%;陕北地区污染排放以工业为主,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全省排放总量的55.59%和46.48%;陕南地区各污染物排放量占比较小,均在10%-15%之间,普查结果与我省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基本相符。全省固体废物的情况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29亿吨,其中综合利用量0.49亿吨,处置量0.61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