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为支持我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中央财政先后拨付近70亿元支持我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其中,中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5.69亿元,用于支持我省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疫苗冷链能力建设、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等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同时,我省从中央财政安排的抗疫特别国债中统筹资金53.56亿元,全部用于市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按照应急物资管理需要,近期中央财政又紧急安排我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10.44亿元,以上三项资金共计69.69亿元。

  对上述资金,省财政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等省级部门以及市县财政部门,及时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意见,经财政部备案同意后,已通过中央直达资金监管系统直接下达到各市(区)。下一步,各级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优化实施方案、强化督促落实,充分发挥部门合力,结合各级财政疫情防控需要,统筹用好三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全面提升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8月19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今年以来,我省抓住国家扩大有效投资、支持“两新一重”建设的政策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共落实水利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33.88亿元。

  据悉,资金主要用于引汉济渭、东庄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宝鸡峡、泾惠渠、东雷抽黄等6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泾河、千河、清涧河、金钱河等8条中小河流治理,以及16个县(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其中,国家重点加大了对我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引汉济渭工程安排13.5亿元、东庄水利枢纽工程安排11亿元。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门已完成项目投资的分解下达工作,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推动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尽快发挥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