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7种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定。陕西7种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定。

  西部网讯(记者 郎俊琴) 今天(12月6日),在陕西省检验检疫局举办的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研讨会暨首批颁证仪式上,宝鸡、榆林、汉中、安康等4个地市的7种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定。这7种产品分别是,眉县猕猴桃、太白高山蔬菜(甘蓝、花菜、白菜、萝卜)、石泉黄花菜、西乡鹏翔茶叶、宁强银杏叶、横山大米、靖边马铃薯。

  陕西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进展明显

  “眉县有全国首家猕猴桃实验站,有全国面积最大、设备最精、功能最全的猕猴桃质量检测中心,同时建立脱毒猕猴桃种苗基地、加强苗木和花粉建议,杜绝了输入性污染。要抓住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定的机会,发挥生态原产地产品品牌提升作用努力。”宝鸡市眉县县长武勇超说:“今后争取要把眉县猕猴桃打造成陕西名片。”

  从2015年启,陕西检验检疫局启动陕西省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陕西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不仅实现了“零的突破”,而且进展明显。陕西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党继祥说:“目前,除了宝鸡、安康等地的7种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还有6种产品已经通过第三方评定机构现场评定,7种产品正在申报评定中,榆林市、靖边县、太白县已经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

  全国共有255个产品获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

  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启动了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缩写为PEOP)工作,涵盖产品评定、溯源、品牌建设、防伪等内涵。目前,全国已有255个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保护。国家质检总局通关司副巡视员康玉燕介绍说:“依据评定标准、要素,对具有生态性、原产地特征、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实施第三方评定,行政给予确认、监督、保护。这是国际上首次将生态标志从认证提升到行政保护层次。”

  “陕西当前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突破,但与邻近的河南、四川和重庆等周边省市相比,在保护范围、保护产品种类和示范区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与陕西特色工农业产品种类相比,还有很大潜力可以发掘。”陕西检验检疫局局长徐华良介绍,“截至10月底,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55个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5个省的13个县(区)获批‘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 ’。”

  据悉,通过评定的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允许加贴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可有效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具有更高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