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区政府印发《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撤县设区有关事项的通知》(鄠发﹝2017﹞1号)文件,同时西安市鄠邑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印发第1号《公告》,明确户县人民法院正式更名为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院党组研究决定于2017年8月8日起启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印章。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更名为契机,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牢记职责和使命,勇于创新进取,认真贯彻落实“五新”要求,全面加强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打造过硬法官队伍,强化司法为民举措,以建设一流法院为目标,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突出的业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促进鄠邑新区追赶超越大发展谱写新的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