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下午,西安市法院机关党委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工作会议,督促指导机关党建工作。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常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全院各党支部书记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志彬通报了市委第二督导检查组对市法院第二季度机关党建工作检查情况,肯定了好的方面,指出被检查支部和机关党建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机关党建工作要求,特别是认真传达学习了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涛关于对机关党建工作所作的最新指示。李洪涛院长指出:机关党建工作要务实创新。一是要提高对抓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尤其要提高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不能把党建工作视为可有可无,不能把抓党建作为一种负担,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夯实支部书记和支部班子的主体责任。二是要树立支部统抓一切的工作理念。一切工作都要在支部集体领导下开展运行,如进行审判管理、评比各类先进、推进司法改革、进行意识形态教育等都可以支委会、党员大会的形式组织落实,树立起支部抓一切工作的权威,树立起支部书记抓一切工作的威信。三是要把抓党建与抓审判工作有效结合起来。树立齐抓共管意识,坚持一手抓党建,一手抓业务,两手同抓,不可偏颇,不能搞成两张皮,坚决克服重业务轻党建的不正确观念,两项工作要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提高。四是工作上要创新,方法要灵活。多想一些好点子,多出一些好办法,把工作搞活,形式上要大家喜闻乐见而且效果好。五是树立务实作风,提高工作标准。党建工作要持久抓,抓持久,久久为功,不能搞突击,不能搞一阵风,要加强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党建工作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常青副院长在讲话中对各支部书记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要求各支部迅速召开党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李院长的指示,统一思想,抓好贯彻落实;二是支部组织生活要规范化,各项工作要抓实抓细;三是支部书记要承担起抓支部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四是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存在问题要举一反三,切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