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旁听市法院庭审活动的工作安排》,6月30日下午,市人大庭审活动评议组一行11人在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委员李顺德的带领下,莅临市法院旁听评议刑一庭副庭长王全谋同志庭审工作。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常青全程陪同参加了评议活动。

  市人大评议组一行首先旁听了王全谋担任审判长审理的被告人文必娥运输毒品罪一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公诉一处副处长李宝玲、检察员任玉洁出庭支持公诉。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0月31日被告人文必娥从西安市乘坐高铁至广州市,同年11月2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文必娥的丈夫曾泥军(另案处理)通过电话指使文必娥至广州市华隆酒店门前将装有毒品的袋子取走。当日11时许,文必娥携带装有毒品的袋子从广州市乘坐大巴车至湖北省仙桃市。次日,文必娥又从湖北省仙桃市乘坐大巴车到西安市。2016年11月3日22时许,民警在西安市雁塔区城南客运站将文必娥抓获,现场从其身上查获毒品疑似物两包。经鉴定,上述物品净重1958.03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控辩意见,整个庭审活动严肃、紧凑、高效。

  庭审结束后,评议组对王全谋副庭长的庭审驾驭能力以及出庭公诉人的业务能力都给予了高度肯定。因本案被告人拒不认罪,庭审中合议庭多次向其释名相关法律规定,认真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充分保证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评议中代表们各抒己见,对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工作提出了多项合理化建议。

  李顺德主任指出,定期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工作,是扩大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的需要,既是对法院工作进行依法监督,又是对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市法、检两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今天的庭审评议活动很顺利、很圆满,案件很有代表性。各位代表在评议中的意见建议都很中肯,希望市法院结合法律规定加以改进和落实。李顺德主任还就庭审中的几个具体问题和与会人员进行了探讨交流。

  常青副院长在认真听取了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后表示,衷心感谢市人大对法院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对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将立即着手安排落实,并希望通过市人大组织的庭审评议工作,努力提高全院法官的庭审能力和审判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