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法院民四庭陈晶同志被共青团西安市委授予西安市2016年度“西安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多年以来,陈晶同志坚持多办案、办好案的工作原则,年审结案件数连续居部门第一名。他先后承办了宏盛科技破产重整案,西蒙电气诉嘉兴东灿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郭学亮诉陕西中医药大学等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署名权纠纷案等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陈晶同志除承办了很多疑难复杂案件,并在相关案件审判中创新工作方法,树立裁判标杆外,还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中充分体现司法人文情怀,彰显司法公信力。在审理王某与李某农村建房纠纷二审案中,陈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申请相关部门配合,最大程度的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促进案件调解结案,真正实现了司法为民、案结事了的裁判目标;在承办宋某、李某与建工集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他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直面案件存在的各种问题,该案出现少有的二审进行较大数额改判后,双方送锦旗的情形,充分展现了陈晶公正司法、胜败皆服的审判水平。

  2016年,陈晶审理的一起案件入选“2016年度推进法治西安建设十大诉讼案件”,审结的三起案件入选“2016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他撰写的四份裁判文书被市法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