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法院牵头与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举行现场签字仪式,双方正式签署 “一案一户”《托管协议》,并就相关情况进行通报。未央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克域,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宁琪、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行长章琦出席通报会。未央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启主持会议。西安电视台、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日报、西部法制报、华商报、都市快报等多家省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媒体和未央法院纪检组、办公室、执行局部分干警及工商银行部分员工参加新闻通报会。

  会上,未央法院张克域副院长介绍了“一案一账号”管理制度的内涵、开设依据和意义,阐明了双方签署《托管协议》的背景,着重介绍了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建立“一案一账号”管理制度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作用。张克域副院长指出,所谓“一案一账号”,就是对执行案款进出账全程留痕、动态管理,督查案款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一个月内不能及时发放的要说明理由严格审批。此次启动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特别约定了托管账户下开立一级托管账户,在一级托管账户下,未央法院根据“一案一账号”规则批量开立托管子账户,每个被执行人有一个专属账户,确保一案一账户相互对应,被执行人主动付款或执行人员扣划执行款时,均打入专属账户,实现了资金流与信息流高度匹配,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

  工商银行宁琪副总经理从双方合作情况出发,重点介绍了工商银行“一案一户”专项托管金融服务的托管系统平台。工商银行的托管系统已实现自主研发第六代,是国内目前最先进的托管系统,该系统完全可以满足法院“一案一账号”的各种业务需求,双方通过业务对接后,法院可24小时随时了解执行案款具体情况和进行案款有效划拨,法院执行案款的安全性、执行工作便捷性均会得到大大提高和保证。

  未央法院张克域副院长与工商银行宁琪副总经理分别代表双方进行现场签字,正式签署《托管协议》。此次未央法院与工商银行合作建立“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制度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尚属首例。通过《托管协议》的签署,实现对执行案款的规范、高效、精细化管理,避免了办案人员直接接触现金、私自办理执行案款收支现象,有效杜绝消极执行、规避执行、乱执行等执行“乱象”。

  会后,未央法院张克域副院长、执行局李启副局长及工商银行宁琪副总经理分别接受了媒体采访,就双方达成《托管协议》、建立“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召开此次新闻通报会,正式启动“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制度,是未央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执行公信力,实现在“阳光”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