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西部法制报刊题《在悲剧里寻找正能量》,介绍宣传西安中院刑一庭法官常鹏同志,全文如下:

  在悲剧里寻找正能量

  常鹏的人生轨迹,有着与大多数年轻人一样的平凡经历,2010年大学毕业,2012年参加陕西省公务员招录考入法院。

  “其实作为年轻人,我从事着刑事审判工作,从内心来讲有很多想法。”2014年,常鹏成为了一名助理审判员,进入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工作至今。“在刑庭工作能够感受到的信息非常多,除了在法院这个执法大环境中获取的特有文化,还包括了案件本身所带来的各种感受,反馈到生活中,对于我这样一个年轻法官来说,更多的是积累,是对一个人成长经历的积累。”

  2015年,常鹏参与审理了一起恶性杀人案。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的吴伟(化名),大学毕业后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步入社会后不久,结识了比自己年长的李丽(化名)。很快,吴伟深深爱上了这位离异母亲,但李丽向吴伟表示,其并不能满足自己对生活的经济需求,还有另一位男人一直在资助着李丽和孩子的经济来源。对此,吴伟毅然辞职去深圳打工,希望通过努力挽回李丽。事与愿违,李丽还是提出了分手,吴伟便痛下杀手,杀死了曾经心爱的女人。

  “这起案件的被害人很可怜,孩子失去了母亲,但对我感触最深的是被告人的父母,在民事赔偿方面老两口拿出了所有的养老钱,吴伟的母亲身体不好,开庭的时候哭到虚脱,当时我扶她时,碰到了她的手,那位母亲的手非常冰凉,当时是大热天,我能感受到,那是活生生的白发人送黑发人。那种感觉我到现在都记得,所以每次遇到这类案件,面对当事人父母的时候我的感触都非常深。”采访中,常鹏说,“大多数刑事案件其实都是两败俱伤的结果,两个家庭的破碎。对于参与庭审的每一起案件来说,我更关注的是人本身,因为同样作为年轻人,我觉得一定要学会心态的平衡。”

  “我希望自己能做得更多。”言谈中,能够感受到常鹏是个阳光积极的年轻人,他也会笑言感叹地说,“其实就是在一个个悲剧里面寻找正能量,因为我们的工作性质就是这样,法律伸张正义本身就是一种正能量。”

  作为青年法官,常鹏告诉记者,“法律是冷的但也有温情,如果法官的感情能配合到法律里温情的规定,那就是一个良法的适用,这样才是把法律的作用最大化地发挥出来。如果一个人冷冰冰,那么在他眼里所有的当事人都只是法律关系中的一个角色,法律只是一个条文的话,即使把案子结了,也达不到法律效果。”

  2016年12月份,常鹏通过遴选成为了一名员额法官,除了用心参与审理每一起案件,他对自己还有一个硬性要求,“坚持每年认认真真写一篇与工作相关的论文,算是给自己定的目标吧,也算是对工作的一种总结,一些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