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下午,长安区法院沣峪法庭成功调解七起农民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总金额达37万余元,农民工被拖欠两年多的血汗钱终于得到了落实。

  2014年下半年开始,原告李某等人在西安市长安区某工地干活,但时至今日,包工头被告谢某与发包方被告某实业公司均未能将全部劳动报酬支付完毕,现仍有37万余元的劳动报酬未支付农民工。经过两年多的索要,李某等七人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法院,决定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底至4月中旬,李某等七名农民工陆续向长安区法院提起诉讼。

  长安区法院沣峪法庭承办法官任洁在接手这七起案件后,发现被拖欠的劳务费金额大、时间长,更涉及多处工地和十几名外地农民工,于是在第一时间联系被告谢某与发包方某实业公司。但谢某电话一直无法接通,而原告的诉状上也未能列明谢某的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在多方询问后,被告某实业公司派员来到法庭应诉,但该公司也表示谢某已许久无法联系,而劳务费该公司早已支付了谢某。七名原告手中关于劳务费仅有的证据就是与谢某之间的结算清单。如果谢某联系不上,七名原告面临的不但是多缴纳公告费用,更是要承担谢某不到庭缺席审理时事实无法查清的诉讼风险,

  而每案百余元的诉讼费原告们都是多方筹借才得以支付的。

  考虑到案件情况,承办法官与七名原告及被告某实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联系,要求他们尽力联系谢某,打听谢某的下落。两天后,其中一名原告机缘巧合联系上了谢某,并向其告知了其已经被起诉至长安区法院的事实。次日,谢某就与承办法官取得了联系,并在承办法官的劝说下主动要求与其他当事人调解。

  4月27日下午2点,七名原告及他们的法律援助律师与谢某、某实业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某按时到达沣峪法庭。承办法官任洁在刚刚草拟完当天上午开庭案件的判决书后,立即安排开始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谢某表示所欠劳务费金额属实,但某实业公司还欠其工程款未支付,故其没有能力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另一方面,杨某表示谢某施工的工程多处出现质量问题,且该公司现资金周转困难,也无力支付。面对二被告相互推诿,承办法官一方面耐心向其解释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又劝说二被告,他们欠下的是农民工大半年劳动的血汗钱。两年多了,原告的劳务费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而他们每个人身后都是一个家庭,不能及时支付劳务费,很有可能让十几个家庭陷入经济困难的状况。因此,要求被告无论如何都要克服困难先将原告的劳务费问题解决,二被告之间的工程问题可以另案起诉。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二被告终于同意在今年8月份之前将七名原告的工资付清。

  案件原本可以到此结案,但承办法官又想起其余近十名没有起诉的农民工,便询问原告这些人是否也在准备起诉。得知他们现均在外地打工,短时间内不能起诉,而谢某也认可欠劳务费的事实。在承办法官的劝导下,二被告之间达成协议,同意在今年年底之前,由某实业公司以这些未起诉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金额为准,将工程款支付被告谢某,以便谢某在收到该款后及时将劳务费支付农民工,谢某也承诺在收到工程款后将在第一时间向农民工发放劳务费。

  至此,拖欠农民工劳务费总金额达37万余元的七起案件,以及有可能再次起诉到法院的近十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均在法官的主持下在一个月内全部得到了圆满解决。

  待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完字后,时间已经快到下午五点。承办法官任洁又立刻开始草拟这七案的民事调解书,并通知当事人次日上午到法庭领取调解书和办理诉讼费退费手续。等到所有事情都全部处理完毕,法官看了一眼手机,又早已过了下班时间。

  作者:长安区法院 任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