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电缆,人人有责”,电力设施与群众生活生产紧密相连,可就是有这样的一伙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在西安、渭南、安康等地多次实施盗窃电缆行为,并将盗窃的电缆卖给“专门”的废品收购人员销赃,形成“一条龙”的盗销团伙,严重影响了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2017年3月22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等十二人(已到案)特大盗窃案。

  张某等人均是西安市临潼区人,没有固定工作,整日游手好闲,张某就想通过盗窃电缆弄钱花。在张某的“号召”下,王某、康某等十余人陆续加入到张某的犯罪团伙。张某负责踩点,确定好作案地点后,整个盗窃团伙便集体出动,并各有分工,有人通过下水井进入到地下电缆沟道内,负责剪线,将电缆剪成每段一米长左右,有人负责将剪好的电缆从下水井内运出,有人负责望风,将剪好的电缆装上车。最后再将盗窃的电缆运往特定收购废品处销赃。通过这样的方式张某等人在西安市长安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等地展开了疯狂的盗窃行为。随着盗窃次数的增多,这个犯罪团伙又流窜至安康市、渭南市等地实施盗窃,并且吸纳了安康市、渭南市等外地人加入其中。初步统计,张某等人盗窃电缆涉案金额有100余万元。

  鉴于案情重大,此案未当庭作出裁判,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在这里办案法官也提醒那些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你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主动投案是你们唯一的选择。(阎良法院:王守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