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雷某诉被告段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虽被告未到庭却成功结案, 从立案到审结还不到半月之久!双方当事人对未央法院张家堡法庭李欣法官便捷高效的办案交口称赞!

  本案中,被告段某在外务工工作繁忙,不便到庭应诉,且来回奔波应诉成本较高,李法官了解到该情况后,便与雷某与段某电话沟通,经双方同意,一场特殊的调解开始了。2017年1月22日,李法官拨通雷某、段某的电话,在核实了雷某、段某的身份后,通过电话远程调解。经过几十分钟的沟通,电话两端的当事人达成了口头调解协议。次日,原告雷某便来到法院办理了撤诉。

  李法官勇于创新审判方式,根据当事人意愿,利用电话通讯的形式开展审判工作,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免去了当事人两地奔波之苦,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让当事人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司法获得感。这种根植于内心的司法为民理念,引领着李法官不断探索群众工作方法,不仅及时解决了当事人的急事、难事、烦心事,还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张家堡法庭 孙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