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岁的阿玲想在广州落户。为此,在男友介绍下,阿玲与年长自己26岁的财叔“假结婚”。不久后,财叔要求离婚,但却被阿玲拒绝了。

  江西籍女子阿玲离婚后遇到男友阿勇,并与阿勇未婚生育了一个孩子。因为阿勇在广州做生意,阿玲便带着3个孩子(包括与前夫生的两个孩子)随阿勇来广州生活。孩子们一天天长大,迫切需要办理入学和医疗手续等,但两人都没有户口,唯一可以入户的捷径是与本地人联姻。

  2011年7月,阿勇找到了年近花甲的财叔。两个月后,财叔与阿玲登记结婚,并签署了《婚前协议书》,约定“结人不结财”。婚后,由于阿玲有3个孩子,属于超生,不能马上入户,需要等上3年才有希望。据财叔说,此后他就没见过阿玲,与阿玲也从未有过夫妻之实。

  2014年,财叔认识了一名女子,决定和她结婚。为此,财叔迫切要结束和阿玲的婚姻,但阿玲以户口还没有迁入广州为由拒绝离婚。无奈之下,财叔只好向法院起诉离婚。

  萝岗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并无感情基础,准予两人离婚。一审宣判后,阿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记者章程 通讯员邓布兰)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