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亮)今起,我省人社系统有些新政策将正式实施。全省范围内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四类工资区月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480元、1370元、1260元和1190元。此外,西安市人社局对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进行调整,由2014年的960元/月,提高至1110元/月,增加150元。

  王大爷是西安西郊一家民营企业的库管,因学历有限,年岁偏大,他此前的月薪不高,每个月仅有1300元,因此他经常向朋友抱怨,不过从今天起,他的工资每月至少要上涨180元,达到1480元。

  记者了解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37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7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2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6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19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9元/小时。从5月1日起执行,如果工资低于这个标准,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四类工资区详见三秦网)

  失业人员张先生从今天起也会迎来一个好消息,他的失业保险待遇将上涨150元/月。今天起,西安市人社局对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也进行调整,由去年的960元/月,提高至1110元/月,增加150元,幅度为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