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曹雪 记者 陈奋翔)近日,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陈阳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统一夜查行动时,查获了一起二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因其性质恶劣,目前该驾驶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介绍,统一行动当晚,陈阳大队沣西新城中队在辖区一号桥南口设点开展夜间违法行为查处行动时,一辆号牌为陕AY***1白色马自达牌轿车行驶到执勤民警面前,由于车内有浓重酒气,民警刘凯涛、闫康对驾驶人邓某进行呼气式检测,经现场检测,其体内酒精浓度高达16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驾驶人邓某带至二一五医院提取血液样本,后经检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4.48mg/100mL,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在侦办该案件的过程中,民警发现邓某于2019年11月9日在西安市南二环丰登南路口,已经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莲湖大队查处过,当时邓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也被依法吊销,此次其行为属驾驶证在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目前,邓某已被陈阳交警大队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陈阳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更是涉嫌犯罪。不管喝了多少酒,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