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3月1日起,我省全面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取消供水环节不合理收费。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取消供电环节不合理收费。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环境监测费、网络自动化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取消供气环节不合理收费。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居民、非居民用户设施维修维护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

  取消供暖环节不合理收费。取消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属于用户资产的供热设施经验收合格依法依规移交供热企业管理的,相关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记者 程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