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检察微信公众号

  陕西检察微信公众号1月18日消息,陕西省西安市原副市长强小安(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强小安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题为《[权威发布]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强小安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