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

  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财清底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之规定,决定对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16名被执行人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对公告案件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强,男,汉族,1994年2月14日出生,陕西省安康市人,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程东村83号。现羁押于汉滨区看守所。身份证号码:612401199402140730。

  执行标的:罚金60000元。

  被执行人:陈飞,男,汉族,1992年2月6日出生,陕西省安康市人,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陈家山村11组357号。现羁押于汉滨区看守所。身份证号码:612401199202063371。

  执行标的:追缴违法所得10000元。

  被执行人:陈小平,男,汉族,1997年9月25日出生,陕西省安康市人,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安康市汉滨区早阳镇东湾村3组。现羁押于汉滨区看守所。身份证号码:612401199709254134。

  执行标的:罚金60000元。

  被执行人:李湧,曾用名李小龙,男,汉族,1992年2月2日出生,陕西省安康市人,大专文化,户籍所在地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营盘村3组94号,现住汉滨区兴科明珠小区4号楼2单元402室。现羁押于汉滨区看守所。身份证号码:612401199202022457。

  执行标的:罚金60000元。

  被执行人:王轩,男,汉族,1995年4月30日出生,陕西省安康市人,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双椿村7组3号,现住汉滨区御公馆8号楼A座1401室。现羁押于汉滨区看守所。身份证号码:612401199504301398。

  执行标的:罚金60000元。

  被执行人:潘今朝,男,汉族,1993年3月9日出生,陕西省安康市人,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金川村160号。现羁押于汉滨区看守所。身份证号码:612401199303090352。

  执行标的:罚金60000元。

  被执行人:徐怀举,男,汉族,1990年2月18日出生,陕西省安康市人,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自愿村5组。现羁押于旬阳县看守所。身份证号码:612401199002183838。

  执行标的:罚金2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6000元。

  被执行人:曾行卫,男,汉族,1995年12月12日出生,陕西省安康市人,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新增村3组。现羁押于平利县看守所。身份证号码:612401199512123739。

  执行标的:罚金50000元。

  被执行人:胡小东,男,汉族,1990年1月23日出生,陕西省安康市人,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安康市汉滨区关家镇魏垭村7组。现羁押于汉滨区看守所。身份证号码:612401199001234779。

  执行标的:罚金9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4500元。

  被执行人:张立卫,男,汉族,1990年10月20日出生,陕西省安康市人,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庙河村4组。现羁押于汉滨区看守所。身份证号码:612401199010203632。

  执行标的:罚金90000元。

  被执行人:张子豪,男,汉族,1993年2月14日出生,陕西省安康市人,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安康市汉滨区张滩镇汪岭村10组703号。现羁押于汉滨区看守所。身份证号码:612401199302144590。

  执行标的:罚金80000元。

  被执行人:胡峰,男,汉族,1990年1月11日出生,陕西省安康市人,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安康市汉滨区瀛湖镇平梁村2组,现住汉滨区瀛湖镇清泉村8组。现羁押于石泉县看守所。身份证号码:612401199001116211。

  执行标的:罚金70000元。

  被执行人:陈龙,男,汉族,1994年11月22日出生,陕西省安康市人,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陈家山村11组340号。现羁押于岚皋县看守所。身份证号码:612401199411223378。

  执行标的:罚金140000元。

  被执行人:任成果,男,汉族,出生于1988年1月8日,安康市汉滨区人,初中文化,户籍地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任家坝村4组,现住汉滨区金州康城C1栋5单元602室,身份证号码:61240119880108337X。

  执行标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执行人:李康,男,汉族,出生于1988年3月24日,安康市汉滨区人,住旬阳县城关镇刘湾社区1001号5号楼1单元902室,租住汉滨区江北办事处中渡村兴科小区1栋204室,现羁押于汉滨区看守所,身份证号码:612429198803240734。

  执行标的:追缴违法所得35155元(已履行1万元)。

  被执行人:卢超,男,汉族,出生于1988年2月22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户籍安康市汉滨区金川村10组16号,现住汉滨区朱家坡一品新居6号楼602室,现羁押于汉江监狱,身份证号码:61240119880222033X。

  执行标的:追缴违法所得75350元(已履行1058.98元)。

  希望知晓被执行人财产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的线索是本院没有掌握或者申请人没有提供,经查证属实并据以执行完毕,本院将按照下列标准给举报人以奖励:

  如通过举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使之到案履行债务,或因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收回全部或部分案款的,本院最高将按照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的5%划付给举报人作为奖金。

  联系人:张欣          

  举报电话:0915-3319126、3319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