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两名工人在商洛市商州区元明村永固商砼公司院内施工时,从7米高的柱子上摔下受伤住院。伤者认为建筑方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是他们受伤的主要原因。两名伤者及其家属多次与工程承包方以及永固商砼协商赔偿事宜至今未果。日前,记者先后采访了商洛市商州区刘湾街办、商州区应急管理局、商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及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州分局,各方表示正在了解、核实相关情况。

  在此次安全事故中受伤的两名工人马先生全身多处不同程度骨折,经过二次手术正在恢复中;杜先生腰1椎体骨折,左下肢不全瘫痪,多处挫伤等症状,目前还在医院治疗。记者从马先生提供的施工合同中看到,施工甲方为商洛天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乙方为张亚平。马先生告诉记者,“张亚平正是雇佣工人的施工方,但是张亚平无施工资质,也没有相关施工企业。”

  马先生表示,“工地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也没有安全员监督,张亚平就是个包工头,以个人名义和天汇公司签订了合同,没有高空作业资质。我受伤出院后,不仅后续的医疗费用没人管,就连欠我的7000元工资也没有结,我们住院期间工地还在继续施工。”

  9月2日,记者在永固商砼公司看到,两名工人出事的钢结构厂房已经完工,目前厂区内已经开始了正常生产。记者随后来到商州区刘湾街办,街办张主任告诉记者,“此次发生安全事故的永固商砼确属我们辖区内企业,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以及施工单位均未就此次安全事故告知街办,我也是从侧面才知道有此事情,对于后续进展,建议走司法程序。”

  在商州区应急管理局,该局林副局长表示,商州区应急管理局没有收到上报的关于此次安全事故的相关情况,但是商州区应急管理局会根据此次安全生产的事故上会研究,如果确属安全责任事故将派出专项工作组进行调查。

  该企业施工承包合同是否违规?商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马队长告诉记者,首先,工程不能承包给自然人,显然合同涉嫌违规违法;其次,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于自然人(张亚平)没有追查机制,这也是其中一个难点;第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主要是处理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至于安全生产还是需要应急管理局协调处理,建议受伤农民工先做工伤鉴定,走司法程序索赔。

  截至发稿,记者从商州区应急管理局获悉,该局目前已安排相关局领导带队约谈施工方、永固商砼企业负责人,调查结果暂时还未给出。

  本报记者 马军伟 王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