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委、市政府通报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情况。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对47名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2017年10月,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商洛市进行了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4月向商洛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移交了8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

  8起责任追究问题分别是:商洛市二龙山水库渡船经营旅游和农家乐污染问题,全市违规审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内采石(矿)问题,洛南县城市污水管网污水直排洛河问题,商州区三十里铺采石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山阳县金钱河生态环境破坏及污染问题,商州区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不规范问题,商洛市医疗废物处理不规范问题,商南县城市污水管网破裂污水直排县河问题。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奋力谱写商洛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