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水域目前情况。事发地点水域目前情况。

  西部网讯(记者 鲁鹏飞)6月26日凌晨1时30分左右,一辆装载工业直链烷基苯磺酸液体145桶(洗洁精原液,2桶未装,每桶约200公斤)共约28吨,行驶至眉县齐镇辖区姜眉路16KM+400M处,因路面湿滑,在左转弯时右车厢护栏破损,导致18个桶滚入姜眉公路及护坡下,部分破损后原液洒落流入石头河,造成石头河下游及渭河岐山、眉县段沿河产生泡沫。西部网、陕西头条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事故发生后,宝鸡市县两级政府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和事故调查。

事发地点水域目前情况。事发地点水域目前情况。

  事故发生后,眉县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四级应急响应,组织各级干部和当地群众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运送沙土20余方对事发路段及河岸污染物进行覆盖,设立事发点道路护坡围堰1处,清理工业直链烷基苯磺酸泄露液体及吸附沙土3700公斤。

  调运60余箱(包)吸油毡、吸油棉、拦油索,氯化钙中和剂3吨,消泡剂3.5吨等应急物资对污染物进行降解吸附,动用消防、应急抢险车辆、工程车辆8余台。通过采取截污、引蓄、吸附、喷洒消泡剂降解等有效处置措施,污染物得到有效拦截消解。

  抢险期间,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累计出动应急抢险人员150余人次,应急监测车4台,应急执法车5台。

出现泡沫的水域目前已恢复。出现泡沫的水域目前已恢复。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环境监测站眉县、岐山环境监测站等3个监测站11余名监测人员参与应急监测,及时研究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布设监测点位,开展应急监测,准确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制定处置方案提供科学依据。市县环境监测部门在石头河下游及渭河岐山、眉县段共布设监测点位5个,开展应急监测7次,出具应急快报7份,累计监测石头河下游及渭河岐山、眉县31个断面。

  截止6月27日15时43分,渭河监控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出现泡沫的水域目前已恢复。出现泡沫的水域目前已恢复。

  眉县县政府在事件报告中称,这是一起因化学品运输过程引发的一般环境污染事件。6月27日18时事故应急响应终止,污染物控制消除在事发点下游30公里以内,事发地段没有饮用水水源地,在市县两级和沿线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污染事件得到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