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李卓然)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31日,汉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延迟汉中市各类企业复产复工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规定汉中市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24时前复产复工。

  《通告》要求,在2月9日之前,全市各类企业要严密做好复产复工预案,严格落实员工无特殊情况减少市际县际流动和居家不串门要求。复产复工后,要严格员工检测和健康保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做到防护全覆盖。

  对于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疫情防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通告》明确,在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组织复产复工。